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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对话 .8. |
对话: 17.(01年9月30日传)中国美学 编辑先生:对不起,我刚发出第二封信后(美是客观的——与夏雨先生对话),灵感一闪,又加了两句话,比较重要,现将修改的寄来,上两文作废。给您添麻烦了,抱歉!我是非常认真的一个人,尤其非常喜欢你们这个网页,故要求自己为它写的文章尽量完美。梦如歌,28/9。
美是客观存在——与夏雨先生对话
梦如歌(女士)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西方谚语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爱因斯坦指出:在超光速运动中,时间变慢,尺子变短。
康德说:物自体是不可知的。
马克思说,理论的对立是不会有结果的:"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
正是如此。没有绝对真理,它永远只在地平线上,人类始终在奔向它,却永远找不到它。
关于“什么是美”——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之争,其实至今仍无结果。我和夏雨先生不过仍然是站在各自不同的观点上继续这种古已有之、难有结果的理论游戏罢了。在游戏中,人们只能是在不断辩论中不断“自圆其说”, 但是真理也就在人们不断的辩论过程中逐渐地虽仍然模糊地升腾起来。
下面摘录一段我在《美是生命力》一书中的现成文字,仿佛就是针对夏雨先生的问题而写:
“对于那些执意要提出:生机勃勃、四处乱飞的苍蝇是否是美的?疯狂孳生和蔓延、似乎比人的正常细胞和机体具有更强生命力的癌症细胞和爱滋病毒是否是美的?呱呱乱叫的癞蛤蟆是否是美的?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以便最终否定"美是生命力"这一命题的人,我不想再作重复性的回答。我只抄录一段话,请他们读后思索,并对自己的问题作出判断。
世界著名的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拉普拉斯在多种科学学科中都有卓越贡献,但当代学者却以这样的口吻提起他:"这位拉普拉斯是18世纪的一位数学家兼哲学家。他患了比任何人都严重的牛顿式狂热病,他说:'能有这样的智能,它能把宇宙中最大的天体和最小的原子包容于一个公式之内;对于这条公式来说,没有任何不确定的东西,未来与过去一样,它都可以算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拉普拉斯写出的名言。到了现在,经历过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与海森普的测不准原理的时代,似乎我们可以把拉普拉斯看成是小丑,一个快乐的小丑。但是,请不要这样说,至今大部分的当代科学家事实上仍然在追逐着拉普拉斯之梦。只不过是隐蔽地,许多20世纪科学家的使命,仍在把他们研究的宇宙粉碎成为原子,而这些原子必须服从他们所设想的简单的科学规则……"[注:《混沌学传奇》,卢侃、孙建华编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
许多现代的科学理论如相对论、系统论、控制论、混沌学、拓扑学、模糊数学、测不准原理等等,以及靠挂在其背后的诸种哲学思想,都从不同角度向人们提示:一切都不是绝对的,没有绝对的完美和精确,连最富于逻辑性和精确性的数学也是如此,更何况是最具复杂性、多面性甚至具有某些非理性的人文学科呢?! 总之,无论富有怎样严密的逻辑性和精确性的哲理性论述,都肯定会或多或少包含它自身的某些悖论或有其无法控制的遗漏。我们只是在比较中有可能选择相对更合理、更全面一些的理论,并随时提醒自己:不要把任何结论当成是完善的和终极的。关键是我们的认识也应随时不断地调整。如果总是盯住一些琐碎的细节止步不前,任何探索都是很难有进展的。从青萍之末到整个宇宙,对任何事物的探索都必须重视整体分析,尤其当我们涉及事物的本质问题时,就更是如此。面对着极其复杂、丰富和多层次的世界万物,人类的理论常会遇到不得已的选择:似乎为了不"挂一漏万",我们往往就只能选择"挂万漏一"了。正像"混沌学"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如果不把海岸线的许多细小的曲折变化约略不计,每一条海岸线的长度都可以是无限的,因此就根本无法测量!
如果我们换一种思维角度,即完全站在人的审善恶的角度,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切美的事物,从一方面来说是自由的、美的生命力,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反自由生命力的生命力(即"负的生命力"或"反生命力")----和癌症细胞、和杀人如麻的法西斯匪徒没有什么两样!例如吃兔子的狼,例如任什么生猛海鲜、任什么生物都敢吃的人类,甚至包括吃青菜的小白兔……以致于自然界中所有的生物都成了反生命力的生命了!那么,还有什么可算是美的呢?在前文中,我的解释是:这些都是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规律使然----仿佛是造物主为了保持自然界的永恒的美而安排的----是自然生物链的天然表现,无所谓善恶。因此,自然的生命力无所谓"丑恶"。只有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才有所谓"丑恶"。在自然中,在超越人的社会的审美领域中,美丑指的是生命力的自在的存在(包括其形式和内涵的存在)状态,而非生命力的自觉的道德状态。所以,在自然界,凡是昂扬勃发的生命,无不美者。尽管人的带有善恶观的主观审美态度十分任性任意,但在自然界的万种美的生命形态面前,却仍然时时显出它的微弱无力----人有时必须得撇开"自我",必须在"忘我"的意境中,才能真正领略到与人无利害关系的、大自然的或粗犷雄伟、或千娇百媚的万种风情的美!尽管这种"忘我"的意境极其难得,瞬间即逝----这是知善恶动物即人类的悲哀。
勿庸讳言,在我的絮絮叨叨的论述中,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漏洞和悖论----我只是在竭尽全力地"自圆其说"罢了。例如其实我仍未能真正超脱人本身的自我局限,站在所谓"上帝的云端"去看世界----因为那其实是不可能的,我只是尽力客观而全面地看问题罢了。例如,每当我在谈到美的本质是生命力时,总是不免近乎绝对地说:就生命力作为美的本质而言,它是永恒的、唯一的,普适的,历经千年万代而不灭---- 一句话:它和宇宙同始终(只是因为想强调自己的观点,所以不愿放弃这种强有力的语言表达形式而已)!例如,光明与黑暗并不等于生与死的世界的区别,我们丝毫不怀疑在暗无天日的深海中,有着无比奇幻的美景。另外,科学家已发现有九千多种生物生活在深深的土地中,那里没有丝毫的光亮,阴暗而潮湿。就我个人而言,甚至不知那些生物是何等模样,它们如何生活、蠕动等等,我将怎样判断其美丑呢?又例如我在第二章中对大自然之美的评价,也仍然是从地球人的眼光出发去进行描述的......一旦仔细琢磨,有时我会突然感到止不住的气馁,对自己辛辛苦苦写出的不无壮美和相对真理的文章,感到深深的怀疑......只有一个念头始终支撑着我的信念,那就是我始终切身地感到我的"美是生命力----生命力就是美"的命题本身的美及其论述形式的美。我坚信:只要是美的(尽管不够完美),就是有生命力的(尽管不是完美的生命力),就有其存在的价值。何况有学者告诉我们:"任何悖论都不是逻辑错误,而是人的认识在每个阶段上的局限性和相对性。"他们还指出:从人类的认识史来看,悖论的出现和解决,"对于人的认识的发展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是的,如果美学界的前辈们,没有在探索的路上遇到他们的悖论,又怎会引发如我等之后辈的激情,使之在回顾历史中进行批判和作出新的论述呢?所不同的是,我清醒地认识到:悖论并不就此完结。究竟什么是悖论?什么是悖论的合理性?为什么悖论无所不在?我想用我自己的理解方式来解答: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没有永恒;一切事物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绝对。但是,变化本身就是永恒;相对本身就是绝对!
《逻辑悖论》的作者、数理逻辑学家普里斯特在1979年曾向人们提出"接受悖论,学会同悖论一起相处得很好。"的建议。据说,世界级的数学家们,正在准备投身于一种包含悖论的数学研究,如果其研究有成,人类就可望把自己从"非绝对正确、毫无悖论的理论而不接受"的学术探索的狭路中,解放出来了!
当然,以上未免是我为维护自己的关于美的命题的调侃,但这并不妨碍挑剔者指出其荒谬性。而关键更在于用比之更严谨、更符合客观规律的命题及其论述,来驳倒它----我将怀着忠于真理的心情期待着。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种能让别人驳倒自己的良好的心理准备,始终固步自封,那他就不是一个真正持科学态度的探索者。”(引自《美是生命力.尾声》)
其实,我本人最讨厌故弄玄虚的“复杂” “深奥” 和咬文嚼字。最美的理论应该如自然流水般顺畅、清淡、朴实无华。但是,却不能因此放弃理论的深刻和最基本的逻辑。“美是生命力”其实是一种最生活化、通俗化的说法儿了,我所举的例子也都是最明白易懂的例子——这都是我在大学甚至中学课堂上给学生讲课的内容,年轻人对这种说法儿尤其感兴趣(即使并不都同意我的观点),争论热烈。然而这些却被夏雨先生看作“深奥”,那就一点儿沟通的办法都没有了。辩论对手起码得在同一层次上。
至于夏雨先生说当他在看“蒙娜丽沙”时,当他"理性"地了解了她的“神密微笑”,“知道”并“理解”了她的(高层次的)“美”时,他还是没有“感到”她的美,觉得她还不如他的邻家小妹……那是他自己的审美水平和习惯的问题,并不能说明“蒙娜丽沙”本身不美。它无疑属于那种被画家抓住了人的瞬间展现的生命力之美,并以高超的艺术技巧使之永远凝固在画布上的作品。更“深奥”一点儿来说,“蒙娜丽沙”的美更在于其表现出的内在生命力——16世纪人文主义者所推崇的人的文化内涵之美,和夏雨先生的“邻家小妹”之美似乎不在一个层面上。否则,几百年来其络绎不绝的亿万欣赏者岂不都成了审美白痴?
我们去看“蒙娜丽沙”,决不是去看大美人儿(那你会大大地失望),我们看的是包括艺术造型、技巧、风格和人文内涵的整个艺术品本身。
至于断臂的维纳斯,我只能说,千百年来人们欣赏的并非真的是所谓“维纳斯的残缺”,而是无论其如何“残缺”,却仍然透过仅存的肢体显露出当年艺术家所赋予它的犹如真人般富于诱惑的生命力!所以我们对美的艺术品的最高赞誉就是:栩栩如生!“残缺美”只是一种失去完整原作的后人的无奈的说法儿罢了。这只说明人们深知:伟大的艺术品或者说真正艺术家的灵感是不可模仿、无法复制的!伟大的艺术品只能有一个原作!既然原作局部缺失,人们情愿依靠想象弥补——因为任何人的艺术想象都有权利不受他人限制。因此我们说最动人的艺术是一种能给人以想象余地的东西——艺术欣赏在欣赏者的参与中完成。后人受到古代残缺雕塑的启发,甚至有意识地制作一些不完整(似乎未完成)的雕塑作品,以留给欣赏者更多想象余地,这就是“残缺美”观念的缘起和延衍吧。
美真是无法测量的吗?请想一想为什么许多优美的建筑、雕刻和绘画都自觉不自觉地运用“黄金分割法”?请考虑一下世界选美为什么要严格测量三围、身高和形体各部分间的比例?(恰恰是:凡是符合有关规定比例的人就显得美,最符合的就最美——对美的主观论者一个多么无情的嘲笑!)为什么古代希腊数学家、思想家毕达哥拉斯所说“美在于数”这句话成为了千古名言?毫无疑问,美的事物所内涵的比例、对称、节奏、旋律等等,都和长短、大小、多少之类的计数有关!而现代社会中比比皆是的美的设计,则绝对离不开数的计测!我还要强调的是:这些与美有关的数据,根本上并非来自于人的主观发明,人只是从大自然的美的创造物中领悟了它,发现了它——人从自然学会了欣赏这种有着数的规律美的事物!所以,我们只能说毕达哥拉斯“发现”(而不是“发明”)了“黄金分割”这一自然赐予(或说规定)的比例之美!毋庸质疑,美是客观存在的!不信的话,你就去从测量小小的蜗牛壳儿(其构造奇妙地符合黄金分割)开始,更加深刻地(而不是表面地)领悟大自然所创造的无限多样而又极其(能用数字计测的)规律性的美吧!
即使最挥洒不羁的国画家,下笔之前也要在心中默默权衡,掂量(计算)构图、造型和空白的比例、大小,以及用笔、用墨的多少、浓淡等等——所谓“胸有成竹”,然后才走笔疾挥,“一气呵成”。有趣的是:一个天津美术学院的研究生在其 “黄金分割与美术作品”的研究论文中曾经指出:老一辈国画家大多不知道什么“黄金分割法”,但是测量他们的构图,其安排的比例却多符合或接近“黄金分割”规律!这说明人们在创造美的形态时,下意识地受着美的造型所具有的自然规律的牵制——艺术创作也决不是完全任性、盲目、无规律的,由于艺术家在学习阶段已经熟练掌握艺术美的规律,应用时反而无拘无束,一如“庖丁解牛”。
德国著名诗人哲学家尼采,完全否认美是客观的,认为美仅仅因人而在。他曾在《偶像的黄昏》一文的第19节中,斩钉截铁地写道:“如果试图离开人对人的愉悦去思考美,就会立刻失去根据和立足点。'自在之美'纯粹是一句空话,从来不是一个概念。”
但我认为:其观点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就他自己对此也未必没有一丁点儿怀疑。他在下文中含糊其词地写道:“……一个小小的疑问或许会在怀疑论者耳旁低语:人认为世界是美的,世界就真的被美化了吗?人把世界人化了:仅此而已。然而,无法担保,完全无法担保,人所提供的恰好是美的原型。”
尼采自己就说过:“美和丑的前提是极其丰富地积聚在本能之中”的。
既然人对美丑的看法是人的(生物的)本能使然,那么,审美感知本身就正是属于自然的产物,因为本能就属自然(客观),而不属人心(主观)!人心时常不能驾驭本能!美丑的标准也是来自纯客观的自然现象的某种尺度的表征,而不是来自人心中的某种主观尺度!人的尺度,仅仅在其审美中起到一个取景框架的作用;人的尺度,仅仅在其审美取景时,才显出随心所欲的意义。正如尼采所言:人的尺度,仅仅限定了“审美判断的领域”,而不能规定美本身,仅此而已。
其实,对于美丑和审美源于客观自然本身,世界上再也没有哪一个哲学家或美学家比尼采说得更彻底了。因为只有他,才完全抛开了知识分子那种普遍学究式的、略带(下意识的)虚伪的、理性的矜持。他认为美和人的生命利益密切相关,他甚至认为“一切美都刺激生殖”!甚至认为“可以用功率计测出丑的效果”!
那么这个美究竟是什么呢?除了生命力所表现出的一切美好动人的生命现象—— 一切活泼的、能够刺激人的感官使之产生欲望的、真实而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以外,它还能是什么呢?!正是尼采自己经常激情洋溢、不由自主地说:“在大自然里,声音、颜色、气味、有节奏的运动等等的美究竟为何存在?是什么促使美显现?……一切美都刺激生殖……从最感性的到最精神性的……”!
尼采绝顶聪明,他的矛盾决非因疏忽而来,而是受到自然存在的美的牵制,在正视自然的真理中下意识地背叛了自家的审美主观说。
最后,夏雨先生说:美的本质就是美,这等于如此解释问题——什么是物质的本质?回答:物质的本质就是物质——对于有关美学问题的讨论,这实在有点儿“不深奥”得自甘浅薄了吧。梦如歌,27/9上传。